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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协议书的无效情形


离婚,这是个一提起来就让人心情沉重的话题。每一对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,背后往往都经历了无数次的纠结、思考,还有数不清的协商。而离婚协议书,作为给这段婚姻画上句号的法律文书,它的重要性自然不必多说。不过,你可能不知道,有些离婚协议书,其实根本没有法律效力!作为干了多年离婚诉讼的律师,今天就跟大伙唠唠这其中的门道,带你看看哪些离婚协议会变成废纸一张。

先说个最基础的,没领证就签离婚协议,肯定不行!现实里真有这样的例子,小情侣没去民政局办结婚登记,就直接住到了一块。过了几年感情淡了想分开,还煞有介事地签了份“离婚协议”。但从法律角度来讲,这份协议压根就不作数。为啥?因为没经过民政局登记,你们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根本不被认可,就像没户口的“黑户”一样,离婚协议自然也没任何效力。所以记住了,婚姻关系合法,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大前提。

再说说触犯法律红线的情况。离婚协议可不是夫妻俩想怎么写就怎么写,它得守规矩,尤其是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比如说,想通过协议逃避债务,或者限制对方再婚,甚至把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,这些约定统统不行!只要协议里出现这类“雷区”,一旦闹上法庭,法官就会判定协议无效。所以签协议之前,一定要搞清楚法律底线,别忙活半天最后白搭。



刘叶青律师


还有一种情况得警惕,就是在欺诈、胁迫下签的协议。要是一方耍心眼,故意隐瞒共同财产真实数额,骗着对方签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;或者拿威胁手段逼着对方签字,这种协议都不合法。遇到这种事,被坑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,一旦撤销,协议从一开始就不生效。

离婚协议还得讲究公平。要是协议里的条款明显偏袒一方,对另一方太不公平,也可能被认定无效。举个例子,协议写着一方承担所有债务,另一方却拿走大部分财产,这种“一边倒”的约定,法院审查时肯定不会通过,毕竟得保证双方权益都能得到保障。

协议内容含糊不清也不行。离婚协议里的条款必须写得明明白白,不能有歧义、留漏洞。要是写个“一方给另一方适当补偿”,但具体给多少、咋给都没说,这种模棱两可的表述,法院很可能认定协议无效。所以签协议时,尽量把条款细化,别给自己挖坑。

另外,千万别以为签了协议就万事大吉。哪怕夫妻双方都在协议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印,要是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,协议照样不生效。就有夫妻签完协议,到了冷静期一方反悔,没去领离婚证,最后协议直接作废。所以签完协议,一定要记得去办离婚登记,这一步可不能省!

最后一点,离婚协议还得符合公序良俗。要是协议内容违反社会道德、损害公共利益,同样会被判定无效。比如约定拿共同财产去搞非法活动,或者包含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,这些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。

离婚协议书会失效的情况五花八门,但总结起来,都是因为没遵守法律规定或者违背了法律原则。所以打算离婚的夫妻,签协议前一定要好好研究法律要求,保证协议内容合法、公平,条款写得清楚具体。只有这样,才能避免踩到无效协议的“坑”,真正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希望今天说的这些,能帮大家避开离婚协议里的那些“雷”! 要是你还有其他法律疑问,欢迎随时和我聊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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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7-20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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